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食堂采购离心排烟风机和油烟净化机及配套安装项目采购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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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西藏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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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更快消除食堂保障排烟系统正常运行、规范食堂环境卫生,现需通过询比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并按照采购清单按时保质提供货物和配套安装以及售后服务。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食堂采购离心排烟风机和油烟净化机及配套安装项目(参考:附件采购明细)费用控制在5万元以内。询比成交人负责按其提交的报价,报价:含税全包价格、含人工、材料、机具、高空作业、运输、安全防护、垃圾清运、质保等全部费用。周期要求30个自然日。

二、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西综合楼2118室。

四、比选方式及公示

1.报名时间结束后,通过对比比选资料方式(重点从造价、服务方案两方面),综合打分确定。

2.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在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

六、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若发现分包、转包行为,立即取消询比或中选资格。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若发现此类情况,均取消其询比资格。

4.报名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照和业务能力。

5.报名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相关货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报送比选资料相关要求

七、报名需提交资料及要求

1.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报名的,须额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4.报价文件(报价高于5万元、周期超过30日将视为无效,报价之外不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

5.服务方案(含施工、质保服务)。

6.报名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7.报名供应商需将材料汇编成册后提供纸质版材料2份、电子版(光盘)材料1份,材料不全不接受报名。

七、其他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所有。

备注:清单所列各类管道长度、辅材数量为预估工程量,实际用量根据现场情况据实调整,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核实实际工况与施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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