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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风电部分)(变更)配套 220kV 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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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政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风电部分)(变更)配套 220kV 升压站工程 |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十家堡镇 | 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安装 1 台容量为 120MVA 主变。 | 1、电磁。由类比测量结果可以预测,本项目运行后,升压站周围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 2、噪声。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最大贡献值为 44.1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1 类标准限值。 3、本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适当地向填土区,储土堆及作业面洒水。开挖出来的土方应及时拦挡及苫盖。及时清扫运输过程中散落在施工场地和路面上的泥土,减少车辆和刮风引起的扬尘。粉性材料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水。废水经施工现场设置的底部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期,严格控制强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 4、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升压站布置设计应考虑进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周围电磁环境;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
来源:核与辐射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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