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改造项目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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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湖南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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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改造项目

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 目

预算总价 ( 元 )

1

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改造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二、项目编码: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综合评分法)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 , 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经 采购人 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定工程款的97%;余款 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以上阶段付款时间均以 采购人 收到 中标供应商 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票据后起算。 ( 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进度分期支付,每期支付比例不低于当期已完工工程价款80% )

五、 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六 、 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七 、 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者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采购项目投标。

2、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以内。 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承诺配备。

3、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价格一览表

(3)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未写入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表的技术、商务参数条款均视作偏离,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 图、打印、盖章材料;

④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四)。

(6)报名时提供条款(5)中①-④条款审查材料(复印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要求提交三本(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 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 ;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

八、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九、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十、投标人对以上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 一 、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止,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线上招采管理系统( http://220.169.110.72:32768/ )报名或(所有报名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第三住院楼413)报名。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开标室(教学楼2楼)

联系电话:王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地点: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审:王方

二审:赖洁

三审:仇成凤

附件一、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价格部分 30 分

投标报价

30

满足 采购 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 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3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部分

60 分

项目 实施方案

30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配备、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完整、科学的、合理可行的计30分,缺项每项扣6分,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 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设备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未提供的不得分。

人员实力

30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每提供1个计8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每提供1个计4分。同一个人不同时计分,本项最多计12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每提供1个计8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每提供1个计4分。同一个人不同时计分,本项最多计1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项目管理经验,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务部分

10 分

类似业绩

10

投标人2023年以来至今具有相关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不提供不计分。

附件二: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地面铺设pvc卷材;治疗区铺设铝扣板吊顶;处置室台柜、医用电动门安装;医用气体安装等;具体详见 附件三:项目工程量清单 。

(二)技术要求

1、本工程总工期为9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如遇下列情况,经采购人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1、采购人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中标人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影响中标人进场施工者。

2.2、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而影响进度者。

2.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2.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3、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承担违约金500元,最高不越过合同总价的10%,每累计延误5天推迟付款期一个月,以此类推。

4、本工程以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采购人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5、 隐蔽工程在采购人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 已竣工的工程,中标人无故不交工验收的,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中标人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7、 工程竣工后,采购人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验收及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中标人,另定验收日期。

交工验收中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工程,按双方商定的时间,由中标人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8、 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保修期为2年。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无偿修理,中标人拒不修理时,采购人可动用预留的工程质保金请第三方修理,并不再支付中标人质保金。

9、采购人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不得随意增减工程量。

9.1 设计变更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才能实施。

9.2变更后的实际工程量,由双方现场确认并签证。

10、采购人派驻施工现场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中标人有质量、安全问题,不履行合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情节严重时采购人可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12、中标人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14、已完工程,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后,移交给采购人保管;

15、中标人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采购人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6、中标人在现场施工应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工程师代表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17、中标人确保自己具有承接本合同项下改造项目所需的相关资质。

18、中标人不得将本改造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主体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主张本合同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给采购人带来其他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9、 工程价款的结算:

(1)合同范围内的项目以合同约定的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其工程结算价款。

( 2)工程项目结算编制等按《2018年11号 <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 决="决" 算管理办法="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和采购人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采购人付至合同总价的80%;待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结算资料并经有关结算审核后,采购人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取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4)以采购人审计部门认定的结算审核报告中的审定金额为本项目唯一结算金额。

20、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20.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标人需安排或聘请具备相应合格、有效资质的施工人员,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因中标人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如违反文明施工要求,采购人将根据《怀化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0.2 中标人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自身(工作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等不良事件的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商务要求

质量要求 :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保修要求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质保期 : 2年 。

项目实施要求 :施工应严格遵守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安全的组织及技术措施,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安全保证 :中标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自身(工作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等不良事件的责任和后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它 :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

附件三: 项目工程量清单

详见压缩文件。

附件四: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一、我方在此声明 :

( 一 ) 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二 ) 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 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 或者负责人 ) 为同一人。

( 三 ) 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 ( 承诺期 : 成立三年以上的 , 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 成立不足三年的 , 为实际时间 ):

( 一 ) 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 , 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 二 ) 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

1、 受到刑事处罚 :

2 、 受到 数额较大 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我们 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 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 , 我们对此负责 , 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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