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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3:34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第3点变更为:招标金额为估算金额,具体以实际招标金额为准,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规定标准下浮计取,最终根据实际中标金额按照收费标准并结合下浮比列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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