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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2:36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1、原磋商文件第八章 评审方法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项目负责人1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和安装)或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和安装工程专业)得4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 ”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1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或安装)或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或安装工程专业)得4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 ”。
2、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