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泸州航道局永丰桥、堰塘湾、大河街等3处房屋(15间门面房屋)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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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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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泸州航道局永丰桥、堰塘湾、大河街等3处房屋(15间门面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1:03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单位拟对所属3处房屋(门面房屋15间)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信息如下: 一、招租人 长江泸州航道局 二、房屋基本情况

序号 座落位置 (门面房自编号) 用途 结构 建筑面积(㎡) 所在楼层 竞租底价(元/月) 起租日期
1 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110号(永丰桥)1号 商业 混合 27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110号(永丰桥)2号 商业 混合 13 6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110号(永丰桥)3号 商业 混合 27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4 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110号(永丰桥)4号 商业 混合 27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5 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110号(永丰桥)5号 商业 混合 27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6 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110号(永丰桥)6号 商业 混合 27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7 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110号(永丰桥)7号 商业 混合 27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三段13号(堰塘湾)1号 商业 混合 12 8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三段13号(堰塘湾)2号 商业 混合 22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三段13号(堰塘湾)3号 商业 混合 22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三段13号(堰塘湾)4号 商业 混合 22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三段13号(堰塘湾)5号 商业 混合 22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三段13号(堰塘湾)6号 商业 混合 22 1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 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三段13号(堰塘湾)7号 商业 混合 6 5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泸州市江阳区滨江路二段8号附7号(大河街) 商业 混合 37.12 6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租须知 (一)此次招租需对承租人拟使用用途进行审核,招租的房屋不得用于具有危险性、污染性、扰民、假冒伪劣、非法传销等各类具有社会隐患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生产、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租赁期限内,未征得招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二)承租人负责房屋设施的安全、卫生、保洁及维护工作,上述范围内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需进行装修,施工建设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要求,并报招租人书面同意。 (三)承租人进行装修装饰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私自改变建筑结构及水、电、消防设施。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将使用权交还给招租人,固定装修归招租人所有,不作赔偿处理,承租人投入的可移动资产在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出场地,并将场地清理完毕。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不可移动资产,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承租人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否则招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五)水费、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六)其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合同时共同协商解决。 四、出租年限、租金及租金缴纳、保证金及保证金缴纳退回 (一)出租年限:本次招租的房屋出租年限为1~5年(具体时间以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二)租金标准:租金为中选金额。 (三)租金缴纳:租金原则上按月或季度缴纳,具体方式在租赁协议中予以明确。如承租人未按期交纳租金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无条件收回出租房屋。 (四)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期在1年以上,未满1年的不予退还保证金。 (五)保证金标准:保证金为3000元/间门面(面积较小的另行协商确定)。 (六)保证金缴纳:签订租赁协议后,保证金同首期租金一同转入指定账户。 (七)保证金退回:租赁协议到期或依法解除后,承租人返还房屋、无违约或损坏,出租人在30日内退还保证金。 五、竞价要求 (一)竞租申请人现场竞价,以有效最高报价者确定为中选人。注:若第一轮报价后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有效最高报价,则由有效最高报价相同的申请人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本人的第一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并取消其中选资格),第二轮有效最高报价人被确定为中选人。若有效最高报价仍有相同,则由有效最高报价相同的申请人进行第三轮或第四轮报价,直至选出一位有效最高报价申请人为止;从第二轮报价开始,租金报价增幅不得低于100元/年。 (二)如果中选人放弃中选或出现中选无效的情形,招租人有权递补确定排名在其下一位的有效竞租申请人为中选人。但出现上述情形时,招租人也有权作出拒绝递补的决定,并重新组织竞价。 (三)若仅有一个申请人报名参与本项目,且符合本公告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则确定该申请人为中选人。 六、申请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能够独立承担风险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9:00-17:30(限工作日时间),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沙坪路8号 长江泸州航道局,联系电话:胡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报名所需资料:①自然人报名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个人手印;(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报名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八、竞价时间和地点 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17:30,地点:长江泸州航道局。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竞价的竞租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竞价方式为现场进行,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价。 九、竞价要求 (一)竞租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价,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竞租申请人不得借用他人名义以多重身份参与竞价。 (三)竞租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进行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价申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租人或者其他竞价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竞租申请人不得向招租人、竞价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支付、提供其他利益影响竞价结果。 (五)竞租申请人不得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或违法行为干扰、破坏招租人的招租活动。 十、其他须知 (一)本次招租不集中组织踏勘标的,竞租人需自行前往。 (二)竞租人自被确定为中选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长江泸州航道局领取中选通知书。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限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三)协议签订前,承租人可与招租人就协议内容做进一步谈判,确认细节条件,但不能有悖招租公告的相关要求。 (四)承租人在完全履行完所签订的《租赁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前,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进行可能引致协议执行发生变化的行为,否则招租人有权终止协议。 注:凡参与本项目竞价的竞租申请人,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本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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