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福鞍燃气轮机产业园生产基地(一期)
发布时间:
2026-02-10
发布于
四川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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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福鞍燃气轮机产业园生产基地(一期)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24:1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乐山福鞍燃气轮机产业园生产基地(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四川福鞍燃机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乐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批复文号

2601-51*开通会员可解锁*-161421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筑面积约 22500㎡,建设行政研发办公区、燃气轮机生产车间及试验台等,新建4条燃机生产线,安装10MW和4MW总装台位、五轴加工设备、数控落地镗铣床、数控卧车等设备;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0.0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本项目所有授权范围内的招标代理工作。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具有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至少已完成3个房屋建筑类(其中至少1个为工业园区房屋建筑)项目业绩。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3个房屋建筑类(其中至少1个为工业园区房屋建筑)项目的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即1.5亿元)。 注: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截图,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④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应为其在申请人工作期间的业绩。 4.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③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代理机构单位人员,并提供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 注: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须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比选材料目录、内容、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gt-fanyibu@lnfa.cn(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同步在比选平台报名。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6.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代理服务费用计算结果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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