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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5:23 来源: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3号 一、原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专用合同条款4.2履约担保第3)条“3)履约担保提交期限:①现金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未按要求提交,发包人有权废止中标公示结果。②保函或保单形式: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如未按要求提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现更正为:“3)履约担保提交期限: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不计利息。如未按要求提交,发包人有权废止中标公示结果。” 其余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请知悉! 招 标 人: 广元市投发置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