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设计-1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四川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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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设计-1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2:49 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设计-1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东区发投〔2023〕0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发债、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东区发投〔2023〕0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东新区。

2.2 规模:主要涉及原有农贸市场的改造与维修、部分农贸市场新建内容,项目改造面积预计17000m2、一期项目中相关区域的装饰装修、相关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工程

2.3 设计服务期限:共计30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为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期现场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1 25 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联福家园小区二期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 11 4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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