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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46:00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2.4.4(4)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 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满足资格条件得 4 分,每增加 1 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此项满分6分。 注: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 次招标控制价的市政类施工业绩,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本单位该项目相关信息显示并提供网页截图(截图包括项目详情一工程基本信息等)。 更正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2.4.4(4)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 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满足资格条件得 4 分,每增加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此项满分6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合同中签订的金额为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