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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20:16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监督部门:
成都市新津区天府牧山学校小学部项目(专项工程暂估价)智慧校园工程施工/标段补遗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关于成都市新津区天府牧山学校小学部项目(专项工程暂估价)智慧校园工程施工/标段的整改意见”,对根据成都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5版)合同条款设置5、合同条款设置7、合同条款设置8和合同条款设置9作出以下补遗:
1、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增加:
(1)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为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
(2)关于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按规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JGJ/T 498)、《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四川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指导手册(试行)》等要求。
确保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适用部位的使用符合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占同类建材用量比例不低于 10%,应用情况作为绿色施工的评价内容。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在指定工程部位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建立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台账。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相关工程资料,由承包人负责组卷备查。
(3)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专项方案
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绿色建材使用总量、种类、比例,逐步提升绿色建材使用率。
2、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中:
21.5.5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执行。支付方式为:
21.5.5.1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的70%,施工过程中,不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变更为:
21.5.5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执行。支付方式为:
21.5.5.1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的80%,施工过程中,不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综上,上述问题鉴于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做延期。
招标人: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培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瑞远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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