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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2:54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监督部门:
古蔺县煌家沟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标段
补遗(三)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重新上传本项目的附件,包含《古蔺县煌家沟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技术规范书》、《古蔺县煌家沟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设备表清单》以及项目图纸,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修改为“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设备进场验收证书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3、本项目质保期按招标文件中对质保期的规定“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3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准,《古蔺县煌家沟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技术规范书》中对质保期有要求的部分,质保期均以招标文件要求的三年为准。
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条“采购清单的报价及技术响应要求(实质性要求)”中,新增一项内容为“3、投标人需对厌氧反应器、催化反应器和氧化反应器和反应池、臭氧放电室和氧气过滤器提供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其余设备均须达到或超过技术规范书中相关要求,不用提供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提供承诺即可。”
5、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6、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8:30。
7、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30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8、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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