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复镇响石村2组沱湾头至困龙滩大桥产业路硬化项目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3-31
发布于
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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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复镇响石村2组沱湾头至困龙滩大桥产业路硬化项目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6:3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一、合同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003-1

二、合同名称:来复镇响石村2组沱湾头至困龙滩大桥产业路硬化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四、项目名称:来复镇响石村2组沱湾头至困龙滩大桥产业路硬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来复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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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四川中鸿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应龙南一路299号4栋1单元4楼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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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来复镇响石村2组沱湾头至困龙滩大桥产业路硬化项目 1(项) ¥0.00 ¥1,981,000.00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 四、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 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工程不划拨预付款。 2.建设过程中可以按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支付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核并将工程移交相关部门,且承包人无相关违约责任。工程以按实收方结算。实行县级报帐制,按中途划拨工程进度款后,余款在项目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缴纳工程结算总价3%(向上取到整数)的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支付。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六、结算说明:本项目结算以按实收方结算。

合同金额: 1,98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地点:来复镇响石村、运动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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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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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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