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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15:17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监督部门:
成都市彭州市2025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答疑002号
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市彭州市2025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1:一、原文: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农业综合工程类(农田水利或土地整理等)或水利水电工程类施工业绩。 提问:合同内容中包含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内容(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业绩条件。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 标 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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