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农业农村局宁南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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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10
发布于
四川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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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农业农村局宁南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8:2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南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增加: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可享受价格扣除,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应对提供的产品出具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格式见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时,供应商还需提供《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格式见附件:《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价格分处增加:注: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的供应商的产品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应增加:“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按需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一幢

联系方式:肖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风情园路4号民体苑4栋7楼701(MOK KTV后门7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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