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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56:00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泸州技师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泸永江低空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技师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泸永江低空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泸州技师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泸永江低空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市发改行审〔2025〕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行审〔2025〕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优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和学府路。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9.8亩,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包括两座单体建筑,其中A区为低空经济实训大楼,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地下室7100平方米),配套车库及设备用房;B区为低空经济综合实训工厂,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2.3勘察设计服务期:15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格网图测绘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程勘察工作,以及基坑护壁、降水等岩土工程专项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景观、人防等),后期服务(含施工阶段技术交底、变更设计、竣工验收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邮 编:/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优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龙驰路4号附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