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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纤芯租用服务(第3包)
二、项目编号:2026-JXHPXX-F3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光缆纤芯租用 |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西藏自治区拉萨、山南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应于45天内完成纤芯资源调试,经测试合格后现场交付并在正常运行60天后完成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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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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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50万元;
※3.最高限价:5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队和事业单位除外)。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建立与租用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九)在租用区域内拥有不低于租用规模50%的自有产权光缆网络资源,具备健全的应急抢修队伍,能够保障紧急情况下光纤资源及应急保障力量的即时调用。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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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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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某部采购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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