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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6-JWLNSY-G1007 三、项目概况: 3.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3.2招标项目(标段)拦标控制价:18.537331(万元) 3.3计划工期:2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计算) 3.4招标范围:屋面防水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所涉及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3.5工程特征:本项目坐落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本场馆屋面为常规上人屋面结构,原屋面防水系统已投入使用多年,受常年日晒、雨水冲刷、温差变化及结构自然沉降等因素影响,屋面原防水层老化开裂、起鼓脱落、卷材破损、屋面积水导致场馆漏水。 3.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4.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2024、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采购单位在此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查验,未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要求,将审计报告上传至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的,将重点进行核查;其中,审计报告中已包含二维码但经手机扫描无效的,由评审委员会在现场质询,如投标人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待评审结束后,招标单位将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 4.6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7社保要求:最近一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8纳税要求:最近一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资金凭证。(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9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总承包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和承包乙级(二级)以上的专业施工资质。 4.10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11 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 4.12 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总承包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和承包乙级(二级)以上的专业施工资质。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详见招标文件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第4.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人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提供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领方式 邮箱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wjsyzdcgzy@163.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