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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门、报警设备等安防设备
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专网对讲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公示,广大供应商可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内容。
一、项目名称:防护门、报警设备等安防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6-JW08-W1005
三、项目预算:173.1799万元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防护门、报警设备等安防设备 |
红外微波报警器、烟雾探测报警器、墙体震动报警器、温湿度传感器、多功能控制器、指纹机、智能钥匙柜、声光报警器、报警解除开关、后备电源、分离式机械锁、报警门磁、网线、信号线、电源线、穿线管、防暴钢管、防护门、密闭门、通风门、通风口等设备安装与调试。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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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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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3107811767@qq.com,以申请材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电子邮件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防护门、报警设备等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反馈意见。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采购建议及技术参数建议反馈(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助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3107811767@qq.com
附件:商务及技术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