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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现对山东欧曼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万吨玻璃水扩建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9万吨玻璃水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欧曼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央子街道北海路东侧18200号
项目概要:建设地点位于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东侧18200号,中外合作产业园,该项目在“加工20万吨尿素溶液、10万吨冷却液、4万吨玻璃水、5万吨润滑油、纸箱及配套包装桶项目”(项目代码2406-37*开通会员可解锁*-695841)的基础上进行扩建。该项目占地6607平方米,租赁潍坊天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现有1#厂房(占地面积6517m2),采用防火墙将1#车间分割为1座生产车间(丙类)和1座仓库(戊类);另配套建设罐区1座,占地面积约90m2;新增制纯水设备、乙醇储罐、调配罐、成品罐、机泵、全自动灌装设备等53台(套),对2万吨玻璃水部分进行扩建,工艺技术变更为使用乙醇、超纯水、添加剂等原材料,物理混合后经全自动灌装线灌装为玻璃水;新增全自动注塑机、全自动吹塑机、上料仓、混料机、螺杆空压机、破碎机等设备21台(套),采用PE、PET颗粒(或瓶胚)、色母颗粒等原材料,经全自动吹塑机或注塑机加工成型为包装瓶;成型的包装瓶经输送线送玻璃水全自动灌装线,灌装为成品玻璃水。本次扩建后,原材料增加乙醇,玻璃水产能新增9万吨,最终形成11万吨玻璃水加工能力。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所有产品、工艺、设备等均不涉及淘汰类、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欧曼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叶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潍坊华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