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充电桩年度集采询价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5-09-12
发布于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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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集采项目报价单.xlsx

充电桩技术要求.docx

2025充电桩年度集采询价公告.docx

2025充电桩年度集采询价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我公司计划采购年度入围充电桩供应商,主要用于公司承揽工程中充电桩的使用、“甲供材”业务以及其他贸易业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询价。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基本信息

询价编号:XCMY-202509003 2025充电桩年度集采项目

采购人:湖州浔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充电桩,具体请下载附件《材料报价单》进行查看,清单数量为公司一个年度内所需充电桩的预估数量,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下单为准,以供应商最终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合作延伸:“甲供材”业务拓展延伸;战略合作业务拓展:包含但不限于南浔区域内各类充电桩贸易业务的拓展等等。

采购期限(合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口以工程项目工期为准(自成交之日起计算)

采购规模:暂定采购报价单中的内容,实际采购数量依据项目订单为准。

收货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采购人所在地方规定要求进行材料进场检测并检测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

(1)本次采购材料的生产厂家(有独立生产商品充电桩能力的制造商);

(2)拥有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3)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拥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

(6)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商务要求

供货时间

充电桩要求自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30天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现金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收货地点

以采购人的采购订单通知为准,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照招标人需求在服务期内分批采购清单中相应设备,并按照分批采购的内容签订合同。

(1)甲方发出排产通知后,支付该批次合同价的20%;

(2)该批次合同内全部充电桩设备运到现场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批次合同价的40%;

(3)该批次合同内全部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批次合同价的70%;

(4)试运行满一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至该批次合同价的75%,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8.5%,剩余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如设备无质量问题或使用问题,无息支付;如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后续保修,则相应扣除设备质保金,设备质保金扣除不足部分,则由乙方补足。

结算方式

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固定综合单价*实际供货数量)。

备注

注:1. 3.1.3.9平台接入:充电设施应接入甲方指定平台,确保充电设备与平台安全可靠交互,满足充电运营和管理需求。设备可根据甲方要求,实现单桩多种计费模型并存使用,支持VIN码识别充电。

2.本次采购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数量按实结算。各报价单位结合自身实力、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在报价过程中的其他一切费用(如有)均由各报价单位自负,一旦中标,无论后续是否产生规模变更、总投资变更、市场原材料涨幅等情况,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均不予调整。

3.各报价单位的报价包括所列的各项内容和材料、运输、生产、安装、人工一切税费和保险等全部费用。其市场风险由各报价单位承担,合同期限内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价格,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违约,采购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采购单位全额履约保证金。

4.各报价单位应按本报价单格式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报价方式

1、报价方式: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价,电子邮箱号为:nxctsy001@163.com。

2、报价截止时间:请报价人认真、完整填写和提供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各项文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人邮箱;询价截止时间后(含)提交的不予受理。

3、联系电话:王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报价文件组成内容及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①《材料报价单》;

②《材料报价单》Excel格式电子版;

③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⑤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经销商需提供);

⑥《投标承诺函》;

⑦《供应商简介》;

(2)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①报价人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关于报价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内容打印,并在每一页上加盖公司公章,不得擅自涂抹、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②按照上述清单顺序进行扫描,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采购人指定邮箱。

5、面谈(谈判或磋商)

(1)报价人接到采购人通知面谈时,报价人须委派专人前往采购人公司所在地进行面谈。面谈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采购人公司指定会议室。

(2)报价人的谈判人员前往谈判时,须同时携带报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采购人通知时要求携带的其他资料;上述资料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关于报价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内容打印,并在每一页上加盖公司公章,不得擅自涂抹、更改,否则视为无效谈判。

五、无效报价的确定

1、报价人的报价超出采购人要求的。

2、报价人提出的条件,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3、本次采购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4、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供应商确定

1、中标人的选定方式为取所有有效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即为中标人,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到招标人账户,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该供应商全权负责和承担),所有中标人的一切商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价格、商务条件、支付及结算方式、产品供货要求、产品质量、违约责任、保修期等等)均与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的中标条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可以选择得分排名第四名的供应商或以此类推直至选满三名中标人为止,采购人后续如有同类采购项目可在此中标人中按排名顺序轮流供货,具体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对此所有中标人无条件同意。

2、采购人可以根据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情况,邀请部分或者全部报价人进行面谈,综合研判后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

3、采购人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后,即发送《成交通知书》予该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并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作(撤销《成交通知书》)并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中标供应商原则导致在上述规定的3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作(撤销《成交通知书》)并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

七、拟成交结果公示

拟成交结果在采购人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hznxctszlh.com/)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供应商如有更低报价的可在公示期内联系采购人并进行报价。

八、其他

1、供应商应知悉运输及送货时效性要求,具体数量和款式以采购人下单为准;

2、本次公开询价的一切解释权和执行权归湖州南浔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州浔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有,供应商须服从和配合我公司所有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采购人确定供应商后,供应商提供材料不达标,或无法履约采购文件材料供应商职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湖州浔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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