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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舒城第二中学绿化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JZB*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舒城第二中学绿化养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南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三里河路7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安徽省舒城第二中学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1、自觉服从学校(东、西校区)的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绿化养护不得影响或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相关部门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指出中标人绿化养护工作的不足之处,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或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2、校方有重要活动安排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组织力量及时全面做好养护工作,确保出效果、树形象,紧急情况随叫随到。3、中标人的从业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4、中标人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管理技术人员和养护人员,细化养护岗位。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5、中标人必须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加强高大树木养护作业时的安全保障。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矛盾由中标方自行协调解决。6、中标方不得转包、违法分包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次。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舒城第二中学
地 址:舒城县龙舒西路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3#10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