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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蓝城诚园小区物业单位选聘
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DX-CG-2026018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蓝城诚园小区物业单位选聘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茂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路259号-6
中标金额:住宅区单价 1.35元/月·㎡(以上报价含二次供水、电梯运行电费。其他公共部位不再收取物业服务费);商业区单价1.80元/月·㎡。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湖路上海大厦11楼,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蓝城诚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金寨县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笃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湖路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