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招标公告名称: | 沙薯智能愈合糖化保鲜冷冻储存库EPC工程总承包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开通会员可解锁*46280001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曲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决定[2026】006号 |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农业 | ||||||||||||||||||||||||||||||||||||||||
| 所属地区: | 曲阳县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捷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业主单位: | 曲阳县农业农村局 | ||||||||||||||||||||||||||||||||||||||||
| 招标内容: | |||||||||||||||||||||||||||||||||||||||||
沙薯智能愈合糖化保鲜冷冻储存库EPC工程总承包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薯智能愈合糖化保鲜冷冻储存库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曲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沙薯智能愈合糖化保鲜冷冻储存库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曲阳发改审字【2026】26号、关于沙薯智能愈合糖化保鲜冷冻储存库初步设计的批复、曲阳发改审字【2026】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曲阳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158.6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5亩,新建沙薯智能愈合糖化保鲜冷冻储存库一栋,单层门式刚架结构,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6533平方米,其中冷冻库面积720平方米、保鲜库面积4413.6平方米、装卸货平台及通道面积1399.4平方米;同时引进保鲜冷冻设备、储存货架、电力设备等配套设备,建设地点: 曲阳县嘉禾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施工图预算、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后续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所有工作。 2.3计划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工,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建筑工程类设计、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类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一方提供即可) 3.1.4信誉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7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8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9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合同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40%的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小微企业,无需分包。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施工:建筑业;设计:其他未列明行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向招标人:曲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捷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牛奥、李金玲,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曲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
|||||||||||||||||||||||||||||||||||||||||
| 附件: | |||||||||||||||||||||||||||||||||||||||||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