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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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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E1305000201G00578001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5000201G00578001A01 | ||||||||||||||||||||||||||||||||||||||||||||||
| 原公告内容: | |||||||||||||||||||||||||||||||||||||||||||||||
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广批投资[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为辖区内供水主管网的新建与改造共15676米,主要供水管网采用DN200~DN300PE塑料管,其中,采用DN200PE塑料管2396米、采用DN300PE塑料管13280米;表具改造20000户;设置分区计量,安装智能监测管控及感知设备。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34万元。2.3计划服务期限:10日历天,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2.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标准和规范,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财务要求:□不提供。√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情况。(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3.5类似工程业绩:√不提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 年内( / 年 / 月 / 日前)不少于 /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6勘查设备要求:须满足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专业技术职称。□3.8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9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三)其他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1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张松(招标人)刘意(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代理机构)。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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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
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察,项目最高限价6.34万元,本项目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了招标公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了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衡水金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9800.00元。 本项目因政策调整,经双方友好调解,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解除协议。 情况说明.pdf 勘察解除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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