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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名称: | 2025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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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I*开通会员可解锁*41727001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永清县发展改革局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农业 | ||||||||||||||||||||||||||||||||||||||||
| 所属地区: | 永清县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百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业主单位: |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 ||||||||||||||||||||||||||||||||||||||||
| 招标内容: | |||||||||||||||||||||||||||||||||||||||||
2025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以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 100%,招标人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450.00 万元,建设规模:永清县刘街乡的西兴庄村、西务村、南大王庄一村、南大王庄二村、刘街村、陆街村,共计6个行政村的1.0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0万亩;采取灌溉排水和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措施。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清县域内。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0412177.7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①、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采购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2023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当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业绩要求: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如有) 3.1.6信誉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形式评审,即评审专家从全省专家库中“盲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盲评”。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高爽,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yongqingn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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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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