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08
发布于
河北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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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围场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开通会员可解锁*41734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围数政招核字【2025】27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所属地区: 围场满族蒙古族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内容:

围场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关于围场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围数政投字[2025] 26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 《关于围场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围交政发[2025]16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1.2建设规模: (一)下韩线至松树咀,路线起点为县道下韩线,终点为银窝沟乡麻家营村松树咀,全长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6米,沥青路面宽5米。 (二)郭家湾至梨树甸,路线起点为郭家湾乡郭家湾村,途经旺水泉村,终点为梨树甸村,全长12.62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6米,沥青路面宽5米。 (三)国道111线至车道梁沟,路线起点国道111线,终点为大头山乡大河口村车道梁沟,全长1.855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6米,沥青路面宽5米。 (四)大西线至裕泰丰,路线起点大西线,终点为大头山乡裕泰丰村,全长1.164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6米,沥青路面宽5米。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围场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index.shtml)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政策,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不再享受价格加分优惠政策。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本次招标的“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01.75.250.212/BidOpening/bidhall/chengde/login.html)”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如要求)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cd/cd/)、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张坤、张浩,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504922847@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南路939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承德办事处:承德市世纪城二区6号楼804室
邮编:

06845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郝瑞东

联系人: 张坤、张小娜、张浩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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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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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0314@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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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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