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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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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E1305000201G00578001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5000201G00578001A02 | ||||||||||||||||||||||||||||||||||||||||||||||
| 原公告内容: | |||||||||||||||||||||||||||||||||||||||||||||||
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广批投资[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为辖区内供水主管网的新建与改造共15676米,主要供水管网采用DN200~DN300PE塑料管,其中,采用DN200PE塑料管2396米、采用DN300PE塑料管13280米;表具改造20000户;设置分区计量,安装智能监测管控及感知设备。建设地点:广宗县城区、园区及城中村区域。建筑功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2.2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3.79万元。2.3 服务期限:□ / 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30 (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个日历天。2.4 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 财务要求:近 3 年(2022年-2024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二)拟派设计负责人3.5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7 / 。(三)其他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10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无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向 招标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出,联系人:张松,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向 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刘意,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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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
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最高限价:23.79万元。本项目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了招标公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了中标结果公示,设计中标人: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标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本项目因政策调整,经双方友好调解,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解除协议。 情况说明.pdf 设计解除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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