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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殡葬改革工作部署,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切实维护群众殡葬合法权益,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按照民建民营殡仪馆“一馆一策”整改工作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奈曼旗第二殡仪馆正式收归政府管理,回归公益属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主体变更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奈曼旗第二殡仪馆停止原有民营运营模式,由旗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奈曼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运营管理。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职能全部由政府承接,坚持非营利公益定位,保障全旗群众平等享有基本殡葬服务。
二、业务调整说明
1、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落实殡葬服务“两个清单”,落实惠民殡葬相关政策。
2、业务分离:原馆内殡葬用品销售经营业务与殡葬公益服务彻底剥离,不再由殡葬机构开展殡葬用品经营性销售,殡葬用品实行市场化经营,由社会合规经营主体提供。
3、服务保障:改制过渡期间,殡仪服务正常不间断,办事流程、惠民政策保持平稳衔接,不影响群众办理丧葬事宜。
三、咨询监督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475‑4581888
政策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举报电话:0475‑4212782
欢迎社会各界对殡葬服务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奈曼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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