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小街巷雨污管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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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2
发布于
河北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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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小街巷雨污管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城区小街巷雨污管道建设工程已由 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 肥审批投资字【2025】40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邯郸市肥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邯郸市肥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隆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城区小街巷雨污管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610.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4898.15万元,建设规模:肥乡区主城区内小街巷雨污水管道建设,共修建管道长度107957米,其中污水管长度为97940米,雨水管道长度为10017米,并同步建设相应附属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邯郸市肥乡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完成本项目所含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出具满足工程各阶段的勘察报告等全部勘察工作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设计工作包含设计范围涵盖该项目全部所需的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5106.15 万元。

2.3 计划工期: 50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①勘察: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③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 / / 日以来完成过 联合体成员均完成过类似的设计业绩及施工总承包(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9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11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

加本次投标;

□3.11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 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自 2025 01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 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口3.15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01 23 00 00 分至 2026 0128 23 59 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2 13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邯郸市肥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胡静,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肥乡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站

电话: 0310-8558185

电子邮箱: fxxzbb789@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的招标方式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13. 1 招标人:邯郸市肥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讯地址: 肥乡区广安路西段 ;联系人: 胡静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13.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隆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广安路19号 ;项目负责人: 宋楠 ,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宋楠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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