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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月校区教工餐厅经营服务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4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净月校区教工餐厅经营服务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第一食堂三楼教工餐厅,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含前厅面积 1600 平方米,后厨面积 400 平方米,包房 5 个及相关楼梯楼道,均属于乙方经营区域。乙方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在经营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除甲方特殊指定,其他区域不允许经营任何项目。甲方将净月校区教工餐厅委托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应在法律及甲方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其中午餐按学校规定,在工作日为学校教职工提供自助午餐服务,其他时间自主经营餐饮。乙方只允许在食堂范围内经营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扩大经营范围,禁止从事与餐饮无关的商业经营。自助午餐时间 11:00—12:30,保证此时段菜品足量供应,供餐形式为自助餐。 教工餐厅经营教工自助午餐必须实行校园卡刷卡消费,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金。 菜品要求:主食 7 种、副食 12 种(热菜 8 种、凉菜 4 种,其中热菜至少 3 种荤菜)、饮品2 种以上,定期提供粥、汤、水果、酸奶。乙方保证根据甲方政策变化进行菜品调整。 教工餐厅提供的各项主食、副食及其他食品必须符合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及卫生的要求。 经营所用食品原材料必须按照行业要求进行统一采购、管理、使用,建立原材料采购进货台账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采购“三无食品”,确保使用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 菜品种类丰富,原料优质安全,不得选用低质廉价原料。 食堂储存、加工和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安全流程和规范,所售食品必须按要求留样,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食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详见附件一:校园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条例。 乙方要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懂经营、会管理及进行成本核算。在经营期间如遇到市场提价等因素,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降低菜品质量。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6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