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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灯器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1-07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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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灯器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温州航标处2026年1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温州航标处
采购项目名称: 航标灯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A02421800航标灯、闪光器

采购需求概况 :

航标灯器采购项目,用于安装在辖区灯浮、灯塔(桩)上,确保航标助航效能稳定,船舶航行安全。7海里内置北斗遥测双组灯器10台,预算合计50万元。产品技术规格及参数等其它要求:(1)闪光周期应符合标准 GB4696-201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中有关灯光节奏与周期的规定。(2)满足《IALA 关于航标视觉信号表面颜色的建议》E-108,2008;灯光颜色具有红、绿、黄、白四种,灯光颜色应符合标准 GB12708-2020《航标灯光信号颜色》和《IALA 关于航标视觉信号表面颜色的建议》E-108,2008 的规定。需提供灯光颜色第三方检测报告。(3)用于浮动助航标志的航标灯:50%峰值光强处垂直发散角≥8°;(4)水密式结构,抗盐雾,抗腐蚀。灯器透镜具有抗紫外线、盐雾能力,正常使用五年内不应产生裂纹、变黄、褪色现象。密封性能满足IP67,需提供水密性第三方检测报告。(5)灯器内置备用灯器和切换器(5)具有遥测遥控接口,提供书面或电子版接口协议文本。(6)内置的北斗模块应为北斗三号通信模块。(7)由具有北斗三号入网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北斗模块入网检测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8)应具有航标灯(内置北斗三号模块)入网序列号(序列号数量大于采购数量)。(9)产品还需满足《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航标器材技术规格及检测说明(2022版)》。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10)灯器定位模块需仅采用北斗定位(非软件屏蔽)。

预计采购时间: 2026-02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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