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服务
发布时间:
2026-01-14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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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服务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项目名称: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服务
预算金额: 61.5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经开区繁华大道 304 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一楼,用餐人数约160人。 (提供场地、基础设备)(一)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口罩,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操作间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擦拭干净,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3、与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时间保持同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就餐人员发生纠纷。 4、早餐标准6 元/人,每餐中西面点不得少于八个品种、稀点两个品种、鸡蛋一种、小菜两样,在餐厅内就餐管饱,不外带;午餐标准15 元/人(两大荤(全荤)选一、两小荤(半荤半素)选一、两素菜、汤一种、水果一人一份;晚餐标准6 元/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炒饭、面条等简餐。 5、成交供应商提前一周将下周的菜谱报采购人单位,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按菜谱制作。同时保障出现异常(停水电气)时的后勤饮食。 6、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市生态环境局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及监督。 7、积极响应市生态环境局节能环保等相关要求规定,开展“反食品浪费”、“禁塑行动”、“光盘行动”,积极创建“绿色食堂”。 8、开展扶贫采购工作,完成机关食堂年度“832”平台采购任务。 (二)管理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费用自理。 2、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

预计采购时间: 2026-03
备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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