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婴幼儿养育照护、医育结合中心通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3-26
发布于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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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婴幼儿养育照护、医育结合中心通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开通会员可解锁*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 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婴幼儿养育照护、医育结合中心通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 32.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

为保障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中心日常运营的有序性与服务体验的优质性。现需采购通用家具及安装:包括木制床、婴儿床、带柜诊查床、小儿推拿床等,办公桌、会议桌、电脑桌、处置台(带柜子)、其他台、桌类,各种椅子、凳子等,三人沙发及儿童软包双人沙发,更衣柜、文件柜、书柜、定制教具柜等其他柜子,教具架、宣传栏等。质量要求方面,婴幼儿接触类家具需采用环保E0级板材或食品级PP材质,所有家具的边角均需做圆弧过渡处理,缝隙宽度不超过6mm,避免婴幼儿手指卡入。服务要求为供应商需提供免费上门测量及定制化摆放方案服务,根据各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及使用需求调整家具尺寸与摆放位置;提供至少5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其中婴幼儿专用家具的易损部件(如餐椅安全带)需提供终身免费更换服务;接到维修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同时需提供家具安装调试及使用维护培训,确保中心工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清洁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要求方面,所有家具需符合《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07-2011)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相关安全规定;储物架需具备防倾倒设计,底部加装防滑垫或固定装置;与婴幼儿直接接触的材质需通过甲醛、重金属含量检测,有害物质释放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时限要求为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家具的供货、安装及摆放调试,并通过安全性能及功能适配性验收。

预计采购时间: 2026-04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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