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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EMS邮政法院专递服务项目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机关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机关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EMS邮政法院专递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 | 7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
| 采购需求概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决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邮政EMS进行快递服务。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2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