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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通会员可解锁*第四批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
| 预算金额: | 16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
| 采购需求概况 : | 1.标的名称:(1)分标1:广西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外部质控A包。(2)分标2:广西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成因排查B1包。(3)分标3:广西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成因排查B2包。 2.标的目标:(1)分标1:拟支持实施广西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等16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外部质控。(2)分标2:拟支持实施桂林市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资源县,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等9个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污染源追溯、成果集成等工作,为地方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供科学依据。(3)分标3:拟支持实施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等7个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污染源追溯、成果集成等工作,为地方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3.标的要求:(1)分标1: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完成广西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等16县(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外部质控工作。(2)分标2: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完成桂林市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资源县,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等9个县(区)现场排查,样品采集与检测,9个县(区)成果集成等工作。(3)分标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等文件要求,完成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等7个县(区)现场排查,样品采集与检测,7个县(区)成果集成等工作。所有采购标的均不属于进口。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11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