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云南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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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绿春县公安局*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绿春县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 绿春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

绿春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看守所、禁毒大队毒品预防教育和禁吸看护中队、侦查中心食堂采购禽蛋、调味品、蔬菜、养殖淡水鱼、畜禽肉、豆腐及豆制品等。食堂在食材采购时对供应商有以下几方面需求: 一、产品质量方面 1. 供应新鲜、无变质的食材。蔬菜应色泽鲜艳、无黄叶、无病虫害;肉类应具有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肉质鲜嫩无异味;水产品应鲜活或冷冻状态良好。 2. 确保食材的安全卫生。供应商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进行严格控制。 3. 提供稳定的产品品质。每次供货的食材质量应保持一致,不能出现较大波动。 二、供货能力方面 1. 按时交货。严格按照食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2. 足量供应。能够满足食堂的采购需求,不会出现缺货少货的情况。 3. 具备应急供货能力。在特殊情况下,如突发的食材需求增加或原有供应商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响应并提供所需食材。 三、价格与成本方面 1. 提供合理的价格。价格应具有竞争力,同时要考虑食材的质量和供货服务。 2. 控制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优化采购渠道、降低运输成本等方式,为食堂提供性价比高的食材。 四、服务与沟通方面 1. 良好的售后服务。对有质量问题的食材能够及时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积极沟通配合。及时回复食堂的咨询和反馈,根据食堂的需求调整供货方案。 3. 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检测报告。确保食材的来源可追溯,让食堂放心采购。         

预计采购时间: 2026-04
备注:

详情见招标公告。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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