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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库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6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库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
| 采购需求概况 : |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租赁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和目标:满足我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需要,保障物资储备安全、高效运转。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相关消防标准,本次库房租赁采购服务项目的库房须为丙二类仓库,须具备符合消防规范的耐火等级、安全出口、并已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为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7.采购标的数量:不低于5500平方米。 8.服务期限:一年。 9.地点:廊坊市主城区区划范围内。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4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