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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项目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通会员可解锁*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项目 |
| 预算金额: | 114.3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
| 采购需求概况 : | 食堂:共计114.3万元 一、区财政预算:93.77万元 (一)人员工资费用:36.96万元(厨师1人、助厨1人、洗消改刀2人、面食2人、杂工3人) 1、厨师1人*5500元/月*12月=6.6万元 2、助厨1人*4000元/月*12月=4.8万元 3、洗消改刀2人*2900元/月*12月=6.96万元 4、面食2人*4000元/月*12月=9.6万元 5、杂工3人*2500元/月*12月=9万元 (二)雇主责任险、五险、清洁费、劳保费、燃气费用:5.29万元; 1、雇主责任险:400元/人/年*9人=0.36万元 2、五险:1086*1人*12个月=1.3万元 3、清洁费:0.85万元 4、劳保费:0.36万元 5、燃气费:2016.67元/月*12个月=2.42万元 (三)工作日早、午餐19元/天/人*88人(非行政编及文员)*22天/月*12个月=44.14万元; (四)管理费:年餐费44.14*10%=4.41万元; (五)税金:年餐费44.14*6.72%=2.97万元; 二、省财政预算20.53万元 (一)净月法院行政编及文员餐费20.53万元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3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