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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市城区厨余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通会员可解锁*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康市城区厨余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 | 51.10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 标的名称:永康市城区厨余垃圾处置服务数量/单位: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目录:C99000000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对永康市城区范围(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江南街道、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内居民小区、村、农贸市场等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综合处理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厨余垃圾处置后的残渣、污泥、废水、废气应根据生活垃圾有关规定进行合法处置。 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且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一级标准; 恶臭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执行。;本项目厨余垃圾处置工艺为“预处理+厌氧发酵”,中标单位拟投入使用的处理设备及处理工艺须符合现行环保的要求,按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资信标规程》(DB33/T 1180 2019)《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及资信标要求规范》(CJJ184-2012)《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及资信标规范》(CJJ150-2010)及《浙江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支行监督管理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处置过程产生的噪声、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废渣的处理等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3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