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新疆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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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项目
预算金额: 8.85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标的数量:8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为8辆公务车提供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1、常规保养内容:车辆常规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机油和机油滤清器更换、空气滤清器更换、燃油滤清器更换、空调滤清器更换、火花塞更换、制动系统检查、轮胎检查、悬挂系统和转向系统检查、冷却系统检查、电瓶检查、灯光检查、雨刮器检查、车辆外观检查、车内清洁、发动机舱清洁。2、维修质量要求:一是技术规范方面,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车辆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二是质量保证期方面,车辆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无偿返修。3、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诚实信用、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4、安全要求及排放标准:在维修过程中,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不受影响,例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维修必须达到安全标准;维修后,车辆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排放标准。5、时限要求:经鉴定车辆需要大修的,供应商应当于10天内维修处理完毕;不需要大修的,供应商应于3天内维修处理完毕。维修后在确保车辆能正常使用及行驶的基础上,车辆各部件性能均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若遇同一问题,供应商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0天,修理次数不得超过3次。

预计采购时间: 2026-03
备注: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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