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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停车场收费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关于印发<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发改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连州市海阳湖中心公园、体育中心充电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车型 |
类别 |
时 长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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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 |
临停 |
1小时以内 |
辆 |
免费 |
月租:280元/月 |
2小时内(含60分钟免费时段) |
元/辆 |
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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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小时 |
元/辆 |
加收1元/小时/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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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限价 |
元/辆 |
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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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小车进入停车场不超过1小时免费。 2.小车24小时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循环计收。 3.军警车辆、实施救护的医疗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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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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