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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校工会活动服装采购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折扣率(%)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工会活动服装采购 |
1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官网下载本项目比选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线下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后需现场递交至: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1209办公室,收件人:向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3 日北京时间10:00。(纸质响应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详见“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三)比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3 日北京时间10:00
(四)比选地点: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B区12楼会议室(重庆市沙坪区覃家岗街道梨高路1号)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比选活动,否则均为无效。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比选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向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梨高路1号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工会活动服装采购 |
1/批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及款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图片示样 |
1 |
女士T恤、裤子 |
斐乐(款号:T11W625105FBU、T11W625802FBU) |
8 |
套 |
800 |
|
2 |
女士T恤、裤子 |
斐乐(款号:T11W635103FWT、T11W635801FDY) |
28 |
套 |
800 |
|
3 |
女士裤子 |
斐乐(款号:T11W623805FBK) |
2 |
条 |
800 |
|
4 |
女士鞋子 |
斐乐(款号:T12W631529FSB) |
121 |
双 |
800 |
|
5 |
女士鞋子 |
斐乐(款号:T12W621509FCM |
10 |
双 |
800 |
|
6 |
女士T恤、裤子、鞋子 |
骆驼(款号:026SAV6018、H26MA29364、U26B342005) |
14 |
套 |
800 |
|
7 |
男士T恤、裤子 |
斐乐(款号:T11M635108FDY、T11M621604FBK) |
24 |
套 |
800 |
|
8 |
男士T恤、裤子 |
斐乐(款号:T11M527104BWT、T11M621604FBK) |
25 |
套 |
800 |
|
9 |
男士T恤、裤子 |
斐乐(款号:T11M527104CBK、T11M621604FBK) |
12 |
套 |
800 |
|
10 |
男士鞋子 |
斐乐(款号:T12M631529FTD) |
91 |
双 |
800 |
|
11 |
男士鞋子 |
斐乐(款号:T12M621509FEW) |
20 |
双 |
800 |
|
12 |
男士鞋子 |
耐克(款号:HJ1102-002) |
30 |
双 |
800 |
|
13 |
男士T恤、裤子、鞋子 |
骆驼(款号:H165SA6K086、O16BABH008、U16B693354) |
38 |
套 |
800 |
|
备注:实际送货的服装数量、样式、颜色,在不影响交货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基础上进行修改调整。 |
||||||
(一)裁剪:精细裁剪,线条流畅、版型美观。
(二)缝制:缝制精细,针距均匀,线迹平整,所有明线部位不允许接线,全部线头修剪干净,领子圆顺左右均匀对称,领角左右对称,领面自然下翻,不可外翘,袖山头吃势均匀,袖山头圆顺饱满,上袖圆顺左右对称,袖里与袖面固定缝合。
(三)辅料:辅料需与整体风格、文化元素协调,且质量可靠。
(四)外观质量:无明显瑕疵,如抽丝、破洞、色差等。
(五)耐用性:应具有耐用性,能够经受日常穿着和清洗的考验。
(六)主要安全指标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GB18401-2010规定执行,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款式、面料、色彩等搭配如样品服装或合同规定,各种面料的染料、色牢度、吸湿度、起球、经纬密度、纱线线度及机织、针织要求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七)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要求,交付的服装应做工精细。
(八)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违法转包、分包或委托给他人制作和“贴牌”加工。一旦发现转包分包、委托他人加工和“贴牌”制作,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和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供货商所供服装应按国家行业要求统一包装。交货时按部门分袋包装,其包装材料和包装费用由成交供货商承担。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1日内到医院完成型号登记。
(二)若服装交货后有人员服装不合身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一)成交供应商交货过程中,采购人需调换尺码等基本服务需求的,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二)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需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如未达标,供应商应无偿调换,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
(三)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除赔偿采购人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1.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监管部门处罚; 2.未按时配送到位; 3.经验收,发现所配送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比选文件、合同相关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在提供产品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及人身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成交供应商承诺所送货品均可接受专柜验货。
(一)实施时间
1.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1日按照国标进行服装型号统计,保证每位人员的服装合身,穿着舒适,便于工作。
2.服装型号统计工作完成后5日内交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实施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根据国家有关行业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套装实样,交货时,成交供应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和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等进行验收。若存在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取消其成交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未达到此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一)采购人在使用中出现有质量问题的,由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用户处进行修改、调换。成交供应商须定期向采购人了解服装使用情况、听取售后服务要求和建议。
(二)采购人临时需要加购服装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安排并配送到位。
(三)售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免费包换。
(四)采购人遇到的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采取措施,在48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确保正常使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五)在售后服务中,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纽扣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质量保证期外以成本价提供。
(六)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和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一)产品质量保证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
报价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响应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响应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二)售后服务
1.面料质量保证(1)起球、褪色、缩水:供应商承诺面料在正常穿着和护理下不出现非人为的
严重起球、褪色或缩水问题。(2)材质真实性:确保标注面料成分与实际一致,若虚假宣传可索赔。
2. 工艺保证(1)缝制工艺问题:若出现开线、衬里脱落、口袋撕裂、纽扣松动等工艺瑕疵,
应免费返工修复。(2)辅料质量:若出现扣子、衬布、垫肩等辅料非人为损坏,应更换。
(一)本次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服装费、制作费、人工费、运输费(含装卸费)、搬运费、调试费、维修费、售后服务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二)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比选现场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以第二篇比选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中单价作为报价基础,进行折扣率报价(各小项折扣相同)。且在0%(不含0%)-100%之间进行报价(例如:第二篇比选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采购需求清单中第1项“女士T恤、裤子”单价金额为800元,若供应商最终报价为70%,即单价结算价格为560元。其他清单单项同算法。)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折扣进行填报,折扣须在0%-100%之间。中标后结算以供应商所报折扣进行结算。
据实结算,具体数量以实际统计数据为准。成交供应商交货后,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并通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足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一)如非采购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算每天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和比选通知书技术标准约定提供货物的,所送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或所送货物为非正品的,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和采购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且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交货期确需延长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方,同时提供不可抗力证明材料,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采购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对外承担的赔偿责任金额、采购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费用。
(五)成交供应商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或在合同签署时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相关资质文件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若成交供应商擅自转让,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六)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采购方、最终用户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导致采购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采购方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七)成交供应商给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应付费用,可由采购方在任何一笔应付成交供应商的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比选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
(一)比选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由本项目比选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2 |
保证金 |
按比选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 |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实质性响应审查。比选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比选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比选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数量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篇、第三篇竞争性比选内容作出响应,并完全满足。 |
竞争性比选有效期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 |
||
(三)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比选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采购人将依照比选文件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和商务需求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若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折扣率限价的;
(五)供应商不接受比选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八)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比选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比选文件由比选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比选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比选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本项目采用线下评审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要求密封后自行携带至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B区12楼评标现场。
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
(五)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一)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比选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我院官网上发布比选结果公告。
(二)比选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比选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采购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计价单位:
乙方(供方): 计量单位: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
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履约保证金: |
||||||
六、付款方式: |
||||||
七、违约责任: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八、其他约定事项: |
1.比选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一、经济部分
(一)比选报价函
(二)分项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果有)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比选报价函
比选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比选。
1.愿意按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比选采报价折扣率为 。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竞争性比选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竞争性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折扣后单价 ( ) |
合计 ( ) |
单位:元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技术响应偏离表
对于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技术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采购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比选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2、该表可扩展。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对于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采购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比选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2、该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果有)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