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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7〕68号)、《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广西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银发〔2024〕17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我局于近期开展了2026年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竞争性评选工作,通过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了3家代理银行。现将结果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县支行、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大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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