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 2025年度10kV、35kV线路日常巡视检查及变电站、沿线配电室供配电设备检测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河北保定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

2025年度10kV、35kV线路日常巡视检查及变电站、沿线配电室供配电设备检测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2025年度10kV、35kV线路日常巡视检查及变电站、沿线配电室供配电设备检测试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2025年度10kV、35kV线路日常巡视检查及变电站、沿线配电室供配电设备检测试验项目

2.1.2服务地点:张涿高速保定段、张涿高速张家口段。

2.1.3服务内容:

为了掌握张涿高速沿线10kV、35kV线路和各高压设备部件部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提前消除隐患排除故障,提高管理水平,营造安全舒适的行车条件,需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维护单位对沿线线路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对变电站和沿线配电室内的供配电设备进行试验检测。

2.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1.5 质量要求:验收后合格。

2.1.6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2025年度10kV、35kV线路日常巡视检查及变电站、沿线配电室供配电设备检测试验,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工作内容

1标段

张涿保定段及京昆北延段沿线各配电室、10KV变电站维护,架空线路巡视检查维护,10kV电气设备年度维护预试

2标段

张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全长83.303公里,主要是对张家口段全线10kv、35kv线路日常巡视检查及变电站、沿线配电室供配电设备检测试验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每个投标人仅可对1个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3 日9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 1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http://zz.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

地址

河北省涿州市鹏程北街208号

联系人

侯佳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

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惠招标平台

400-780-9998

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9.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输变电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输变电工程施工或电力运行维护工程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合同被解除。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输变电工程施工或电力运行维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10.

11.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金额累计较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标段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标段号、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项目服务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项目服务清单表中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7)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实施方案:45分

主要人员:20分

其他因素: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3.6.1

信息

查询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实施方案

45分

工作大纲

10分

措施一般6分;

合理,可行6-8分;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8-10分。

对本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10分

理解基本准确,思路一般6分;

理解基本准确,思路合理6-8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8-10分。

检测试验工作流程

10分

措施一般6分;

合理,可行6-8分;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8-10分。

对可能发现出的问题类型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建议和维护方案

5分

措施一般3分;

合理,可行3-4分;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4-5分。

承诺出具的检测试验成果及后续服务

5分

承诺出具的检测试验成果不符合国家规定0分;

承诺出具的检测试验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后续服务较完善3-4分;

承诺出具的检测试验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后续服务完善4-5分。

重点、难点分析

5分

分析一般3分;

合理,可行3-4分;

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4-5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

20分

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8分,最多加8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1、第2.2.4(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4(1)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