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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国家电投阳江三山岛三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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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电投阳江三山岛三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家电投阳江三山岛三海上风电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阳江海陵试验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阳江电投聚能风电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场址中心距离陆岸83km。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6MW,规划建设30台单机装机容量为16.2MW固定式风电机组、1台单机装机容量为20MW的漂浮式风电机组及8回总长92.77km的66千伏集电海底电缆。不包括海上升压站、送出海底电缆等建设内容。 |
环评机构 |
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施工期: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在施工船舶上,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船泵抽吸至储罐,在海上接收后运至码头上岸处理,不外排;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及其擦拭物、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使用密封桶、塑料桶等装载,由施工船运至码头上岸交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施工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施工船舶,由交通船运至码头上岸交接收单位接收运走。营运期: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由运维船运至码头上岸交接收单位接收运走,不外排;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由运维船运至码头上岸交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运维船运至码头上岸交接收单位接收运走。施工完毕后,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水质环境可在较短时间内恢复。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集电海缆施工作业应避开金线鱼、长尾大眼鲷产卵高峰期5~7月。进行风机桩基安装时应尽量降低水下施工强度;打桩采用“软启动”方法驱赶桩基周围的鱼类;严格限制施工区域,桩基沉桩及海缆敷设施工时,控制作业面宽度,吸力锚安装时控制下沉速率;海上打桩作业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减少对海洋生物的干扰;优化施工方案,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落实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运营期:风机机舱顶部设计安装航空灯作为警示光,减少鸟只碰撞风机的几率;风力发电机的机件使用非反光涂料,减少反射阳光对鸟类的影响;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修复措施,以减轻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项目周边海域水质、海洋生态、渔业资源的跟踪监测。通过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修复措施可有效减轻影响程度。三、风险防范措施施工前向海事部门申请划定施工水域和安全作业区,设置航行警戒标,配置现场警戒船,必要时向海事部门申请发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申请协助进行水上安全维护;配备足够的防止油膜扩散的装备和设施;制订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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