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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核技术利用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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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核技术利用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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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核技术利用重新报批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核安全与技术中心大楼(门牌号:瀚林3号) |
建设单位 |
中山大学 |
项目概况 |
项目原环评文件已取得批复(粤环审〔2025〕135号),此次重新报批内容主要涉及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源项参数及屏蔽设施变动:调整电子直线加速器距靶1米处的X射线辐射剂量率为180戈瑞每小时,电子线辐射剂量率为121.5戈瑞每小时;调整出束方向由固定向地面出束变为360度旋转出束;同时增加直线加速器机房顶棚和北侧墙体屏蔽材料和厚度;其余建设内容不变。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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