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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2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JS(宁)2026-001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5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465600元 |
否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984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方式:邮件报名
售价:¥2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fjsjsndfgs@163.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 招标文件编号:FJSJS(宁)2026-001 |
|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 报名公司名称: |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 手机: 电话: 传真: |
3、竞争性磋商登记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环洋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洋中村国师路1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8 6068 6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联系方式:洪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账户信息
| 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帐 号:359*开通会员可解锁*035755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公开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