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浦城县粮油储备中心(一期)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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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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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浦城县粮油储备中心(一期)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

询比采购邀请书

致: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融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浦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浦城县粮油储备中心(一期)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浦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浦城县粮油储备中心(一期)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

1.2 采购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 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浦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浦城县粮油储备中心(一期)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进行采购。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对浦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浦城县粮油储备中心(一期)项目地基与基础检测服务进行采购,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检测内容:①抗压静载;②抗拔静载;③水平静载;④高应变;⑤低应变;⑥锚杆基本试验;⑦锚杆验收试验。(2)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对各方试验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3)参加竣工文件的编制;(4)编写检测报表、工作总结、检测质量报告,及时报送各方;(5)与参建各方协调配合,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2.3 服务地点: 浦城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本地区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具备①建筑材料及构配件、②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③地基基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如供应商为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规定,还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备案证书复印件。

(2) 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年中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 业绩要求:

(4) 信誉要求: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或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的供应商。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检测中级及以上职称

(6) 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5 11 11 08 00 分至2025 11 15 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购买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11 19 09 00分,地点为浦城县五一三路639号大众大厦三楼浦宏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由授权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的,代理人须手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5 11 14 17 30 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8 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价法(采用两轮报价)

8.1.1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地点(详见本章5.1条款)递交响应文件,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在开启会议现场填写并提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8.1.2“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表”由代理机构在开启会议现场提供。

8.2 响应保证金的提交:

8.2.1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

8.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639号大众大厦三楼开发公司

邮 编: 3534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 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639号大众大厦三楼浦宏招标

邮 编: 353400

联系人: 小周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 1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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