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荔枝文化产业园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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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安荔枝文化产业园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长安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村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长安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长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安荔枝文化产业园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但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01 28 日08:30:00 至2026 02 10 日18:00:00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伍仟叁佰元整(¥453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以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纸质银行保函形式;(3)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同时接受电子保函(仅指保险保函和保险凭证)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02 11 300000秒(北京时间),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长安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长安村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小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网址: https://ygcg.fjcqjy.com/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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